2月22日,省水产局会同成都市水务局检查了锦江区春季禁渔工作。检查组首先来到锦江区青石桥水产品市场,在市场大型店招下,“全民动员、齐心协力,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宣传标语映入眼帘。据锦江渔政部门介绍,他们在禁渔开始前就向辖区内经营业主发放了禁渔通知和宣传资料,并请经营业主们签收。从检查情况看,商家对春季禁渔知晓度较高,绝大部分经营业主都能按照禁渔要求做到依法经营,但也有少数商家违法经营。检查组发现一家叫“三礼河鲜配送门市部”的业主违规销售野生鱼,现场查获“白缘央”2公斤、“大鳍鱯”4公斤。经营业主称系年前销售剩下的,由于他们门市部年后刚营业,还没来得及处理。检查组依法对野生鱼进行了扣留,并对经营业主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经营业主表示将吸取教训,一定依法规范经营。随后,检查组一行对锦江区部分涉渔餐馆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销售野生鱼现象。
2月23日-25日,省水产局检查组到乐山市检查春季禁渔工作。23日下午,检查组到达乐山后,立即驱车巡查了岷江乐山城区段禁渔情况,没有发现捕鱼船只和垂钓行为。随后,检查组在乐山市渔政执法人员陪同下前往犍为县对涉渔餐馆进行了检查。在岷江犍为城区段的“老渔船”餐饮船上,检查组仔细检查了储鱼船上待加工销售的各种鱼,未发现存有野生鱼。在向餐饮经营业主及工作人员了解禁渔有关情况时,他们纷纷说到,禁渔工作开展多年来,渔政部门对禁渔规定作了大量宣传,每年市水务和公安部门都要联合出禁渔通告,他们都知道,也完全了解禁渔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表示一定遵守禁渔工作的有关规定,在禁渔期内决不收购和销售野生鱼。
24日,省局检查组前往马边县,听取了该县水务局负责人关于春季禁渔组织实施情况的汇报。其主要做法有: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了禁渔有关部门和乡镇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在禁渔前和禁渔中都在县电视台连续十天滚动播放禁渔宣传信息,营造全民禁渔社会氛围。三是坚持巡查制度,确保禁渔规定落到实处。
检查中,乐山市渔政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与宜宾市水产渔政部门联系,联合在两市边界水域开展一次交叉检查,确保春季禁渔工作不留死角。
(渔政处)